依法揪出那些丑陋的“鍵盤俠”
依法揪出那些丑陋的“鍵盤俠”
3月26日,汶川地震幸存女孩、網名“春游哥哥”牛鈺更新視頻,自述遭遇網暴。在她公開的私信記錄中,網上部分人對其進行了極其惡毒的侮辱謾罵、惡意騷擾。26日晚間,四川殘聯回應為牛鈺發(fā)聲的微博大V,表示已經跟當事人“春游哥哥”聯系,會繼續(xù)跟進關注。
記錄里的冷言惡語令人憤怒。實在難以置信,竟然有人會如此攻擊一名勇敢堅強、善良開朗、樂觀豁達的“鋼腿女孩”。網絡的那一頭,到底是一些什么樣的嘴臉,在丑陋地按下鍵盤的同時,將自我人性扭曲得不成樣子?更何況《吉印通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》明確保護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:“禁止基于殘疾的歧視”“禁止侮辱、侵害殘疾人”“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”。對殘疾人施加網暴,實在不可原諒、不能姑息,必須揪出那些丑陋的“鍵盤俠”!
隨著網絡的興起,網暴問題一直存在,造成過不少嚴重后果,但治理效果一直不理想。究其原因是網絡施暴成本極低、取證維權艱難、監(jiān)管難度極大。但難度大不意味著可以不作為。去年底,中央網信辦印發(fā)《關于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》,要求網站平臺建立網暴預警、保護、防擴散等治理機制。揪出“鍵盤俠”,網站平臺必須負起主體責任,既要監(jiān)測網暴留言和施暴賬號,又要有效應對一些“反偵察”行為,如有的網暴者通過注冊小號、發(fā)“火星文”、有組織地施暴等。保持高強度和具有針對性的措施,才有可能有效封堵網暴渠道,避免“傷害”的聚集和發(fā)酵。
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(guī)定,網絡暴力處罰的法律依據有刑法、治安管理處罰法、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等。放在牛鈺的事件里,是時候以執(zhí)法必嚴、違法必究為原則動真碰硬了。順藤摸瓜,從留言中找出性質最惡劣、影響最廣泛、傷害最大等已經觸碰法律紅線的“鍵盤俠”,網絡上的痕跡只能令其無從抵賴。如此,才能給受害者一份慰藉,給老百姓一個交代,給施暴者一次威懾。要通過對一系列典型案例的依法處理,傳達出重要導向: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請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善良人。
作為網絡的一份子,還網絡清朗人人有責。對于網暴言行不傳播、不炒作,不為網暴言論的蔓延升溫加火;不旁觀、不“吃瓜”,一旦發(fā)現網暴行為要及時保留證據并向相關部門舉報。相關部門也要持續(xù)保持高壓態(tài)勢,切實加大網暴治理力度,進一步壓實網站平臺主體責任,定期發(fā)布網暴防治情況,及時曝光典型案例,堅決維護廣大網民合法權益。(鄧也)